信用建设政策法规
近日,人社部举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》网上新闻发布会。
与2015版大典相比,2022版《职业分类大典》对分类体系进行了修订。把新颁布的74个职业纳入到大典当中。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,净增了158个新的职业,现在职业数达到了1639个。
随着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层出不穷,职业变迁加速,新职业新工种不断涌现,与2015版大典相比,新版大典在保持八大类不变的情况下,本次共计新增168个职业,取消10个职业,净增158个职业,职业数达到了1639个。在数字职业、绿色职业等新职业群体方面搭建更加通畅的职业发展通道。
此次新版大典以2015年版《大典》为基础,将近年来已发布的新职业纳入其中,保持大类体系不变,增加或取消了部分中类、小类及职业(工种),优化调整了部分归类,修改完善了部分职业信息描述,对于增强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度、促进就业创业、引领职业教育培训改革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根据此前公示稿显示,在4-07“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”分类中,包含4-07-02-04 信用管理师职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(2022年版)公示稿》对信用管理师做如下解释:
4-07-02-04 信用管理师
在企业中,从事信用交易、信用风险控制和征信、信用评价等技术工作的人员。
主要工作任务∶
信用管理师运用现代信用知识、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,为企业提供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支撑,在国家职业序列中,属于高技能人才中的知识技能型人才。在目前信用建设体系逐步完善的趋势下,信用管理师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人才。
下一步,人社部将以新职业为重点,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的职能作用,加快开发制订职业标准,促进职业标准与人才评价深度融合。以数字技术为重点,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,组织规范开展培训和评价工作。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,探索在新职业领域新设职称评审专业,提供职称评价服务,为新职业群体搭建更加通畅的职业发展通道,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